Post date: Oct 19, 2014 12:48:56 AM
整理內容如下:
頂樓公共空間之漏水修繕,補助條件為10年限申請一次,且工程款五萬元以上,同時每年限24戶申請,住戶需在施工前向管理室索取申請表,於施工前和施工後皆需請該棟委員會同勘查與簽名,並檢附施工前 / 中 / 後照片及發票(或收據)正本向管理委員會申請,每次給予5,000元之補助,同時不溯及既往,自今年103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