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date: Aug 12, 2014 7:42:39 AM
自今年103年7月1日起
有下列事項開始實施,請住戶多加留意並互相宣導:
1. 管理費每戶每月調整至500元。
2. 針對屋頂漏水修繕,工程款超過5萬以上,並經該棟委員鑑定後,憑發票或收據可向管委會申請補助5000元,但不溯及既往。
3. 地下室禁停機車,違者上鎖,開鎖需付1000元之罰金。
以上依據103年度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通過並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