頂樓漏水修繕工程,補助相關條件再修訂
整理內容如下:
頂樓公共空間之漏水修繕,補助條件為10年限申請一次,且工程款五萬元以上,同時每年限24戶申請,住戶需在施工前向管理室索取申請表,於施工前和施工後皆需請該棟委員會同勘查與簽名,並檢附施工前/中/後照片及發票(或收據)正本向管理委員會申請,每次給予5,000元之補助,同時不溯及既往,自今年103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
103年3月9日規約增訂
文化社區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
壹、總則第四條機車含2500 cc之重型機車以內不得停入本社區地下停車場,但殘障人士之三輪機車不在此限,該殘障人士若發生事故,自行負責賠償責任,以管理委員會無關。及貳、停車場管理第十一條罰則自民國103年7月1日起,凡機車停在地下室即予上鎖,並由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同守衛進入地下室上鎖,若要開鎖需付1,000元之罰金。